网站首页 领导之窗 通知公告 平安建设 法治建设 队伍建设 政法综治 社会治理 维护稳定 防范邪教 人民法院
检察工作 公安战线 司法行政 法律服务 政策法规 他山之石 政法文化 平安提示 见义勇为 铁路护路 基层风采
 您现在的位置: bet36体育备用网址 >> 长安频道 >> 平安提示 >> 平安知识 >> 正文
如何做好群租房的安全防范
作者:未知    文章来源:南京公安网    点击数:     更新时间:2016/5/18

    《欢乐颂》里樊胜美一家四个人在拥挤的群租屋里,让人觉得剧情夸张,但现实中,关于群租房,警方还得正儿八经的给大家科普一下群租房安全防范知识!

  当前,租房需求量大,“按间出租”可以有效降租房成本,拓宽选择范围,但如何最大限度保障租房权益?5月6日,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陆克华表示,为满足青年人、新市民的住房租赁要求,住建部考虑采取以下的政策措施来解决这些问题:

  1、新建中小户型为主的租赁住房。

  2、允许将商业用房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。

  3、允许将现有住房按安全、舒适、便利等要求改造后按间出租。安全:符合防火、抗震、不能有任何安全隐患。舒适:满足人均居住面积标准,单间最多居住人数标准。便利:房屋可改建标准,位置交通配套等条件的具体要求。

  眼下又到租房旺季,一些人利用部分租房者急于找房的心态,通过各种虚假手段进行欺诈。警方提示,一定要提高警惕,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麻烦。

  1、不要轻信低价虚假租房广告。对于“二房东”虚假租房,在看房的过程中应特别关注出租者的各类证件和手续,包括房产证、身份证以及租赁合同等。如果确定对方是“二房东”,尤其要注意其与原房主签订的租赁合同中,有无可以转租的条款,在确定之后再决定是否要签订租赁合同。

  2、认真查看房地产经纪机构(分支机构)《营业执照》、《资质证书》原件。签好房地产经纪合同,签订合同之前务必要认真阅读合同各项条款,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出示的格式合同有异议的,可对该合同条款进行修改后再签字或签订补充合同。

  3、租房时,要事先查验出租人的房屋所有权证及身份证明,确认房屋具备出租条件后,方可签订租房合同。对于租赁合同的“模糊化”,在签订合同时,一定要仔细阅读其中涉及权利责任的内容,对租赁期内的租金一致、物业费等费用的缴纳责任、房屋设施损坏之后的赔付责任等,可在合同的补充条款中明确注明。同时,为避免以后发生纠纷,成为拒不退还押金的借口,可在租房前对房屋内的各类设施拍照,对设施的实际状况进行记录留存,以备产生纠纷后留作证据。

  4、对于催缴房租的虚假短信,应第一时间与房主联系,核对约定的租金交纳程序、时间和方式,切莫轻听轻信,必要的时候报警求助。

 


文章录入:综治办    责任编辑:综治办 
  • 上一篇文章:

  • 下一篇文章:
  •    友情链接
    主办单位:中共肃州区委政法委员会   Copyright 2014-2020  备案证书号:陇ICP备13000927号-2 
    联系地址:甘肃省酒泉市西大街5号  邮编:735000  电话:0937-2652142  
    建议:使用1024×768分辨率、IE6.0浏览本站会得到最佳视觉效果   技术支持:酒泉经典网络工作室